日前,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解读《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时提到,将四川省李家岩水库等四个水利项目作为PPP试点。
这位负责人说,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将抓紧商有关地方筛选确定一批国家层面联系的试点项目,加强跟踪指导,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争取尽快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用改革的红利促进水利事业发展。条件具备后,我们将另行专门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和项目名单。初步考虑,拟选择四川省李家岩水库、重庆市巴南观景口水库、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新疆大石峡水利枢纽等工程作为第一批试点项目,在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公平公正公开选择投资经营主体、完善政府支持政策、政府服务和监管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要因地制宜选择一批项目开展试点。
这位负责人还强调,《意见》主要有六大特点:一是敞开大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二是明确社会资本参与方式。要放开增量、盘活存量,盘活现有重大水利工程国有资产,筹得的资金用于新工程建设;对新建项目,要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三是推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四是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五是完善项目财政补贴管理。对承担一定公益性任务、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重大水利项目,政府可对工程维修养护和管护经费等给予适当补贴。六是明确投资经营主体的权利义务。
据悉,由于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规模大,公益性强,市场融资能力弱,社会资本进入还存在“进不来”和“不愿进”的问题,部分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问题较为突出。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靠适当增加财政投入,另一方面,要用改革的办法,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印发实施,对加快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市场规则,营造平等投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优化投资结构,建立健全水利投入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有利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水利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两手发力;有利于加快完善水安全保障体系,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