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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 招标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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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祖庙分局的委托,对郊边村池塘生态修复与景观构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SJYCG2015131 二、采购项目名称:郊边村池塘生态修复与景观构建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不含分支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或者具有环保、风景园林、给排水等类似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8 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9 月 1 日至9 月 8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1-4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朝安路祖庙街道办事处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 9 月 23 日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朝安路祖庙街道办事处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3个工作日之前,把“投标确认书”传真通知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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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