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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 招标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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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营南干渠和西支流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招标人为枣强县大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营南干渠和西支流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营南干渠大营镇污水处理厂排水口至西支流下游王均乡境内干涸处河道 资金来源: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质量要求:该河段全线水质COD≦80mg/L;NH3-N≦20mg/L。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生物材料、设备、施工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持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1、以上证书、证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到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地点: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1512780898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强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韩建宁 联系电话:13513184638 8、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66号1号楼 联 系 人:郑工 联系电话:15127808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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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