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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南干渠和西支流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二次公告

状态: 招标完成
详情:

1、招标条件

  营南干渠和西支流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告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招标人为枣强县大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营南干渠和西支流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营南干渠大营镇污水处理厂排水口至西支流下游王均乡境内干涸处

  河道

  资金来源: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质量要求:该河段全线水质COD≦80mg/L;NH3-N≦20mg/L。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生物材料、设备、施工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持

  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1、以上证书、证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到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地点: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9日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1512780898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强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韩建宁     联系电话:13513184638

  8、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66号1号楼

  联 系 人:郑工  联系电话:15127808986


竞标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