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农村河道清淤整治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 打印 2013-02-01 12:22:59 来源:桑德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修复事业部
陆丰市农村河道清淤整治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01-07)
1.招标条件
陆丰市农村河道清淤整治建设工程,经陆丰市水务局和财政局以 陆[2012]96号文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资金己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陆丰市农村河道清淤整治工程主要为对潭西镇的深港河道清淤整治,项目共涉及1个镇3个行政村,主要为潭西镇的上埔村下游河道出口经深港村委至上增村委出口段的深港河农村河道,河道整治全长约6900m。招标范围包括:河道清淤整治6.9km,浆砌石挡土墙等;工程投资约650万元。
2.1工程建设地点为:陆丰市潭西镇。
2.2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与
验收规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
3.2、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承担施工能力和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 陆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 11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下午 2 时至4 时止(北京时间),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须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拟派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
(4)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相关资料并提供相关资料报名;
(5)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在报名之前须亲临建设单位作出投标承诺,进行签名并盖公章确认,报名时提供承诺书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原件核查后退回。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民营经济报、广东投资招商网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陆丰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戴先生 黄先生
电 话: 13902686438 13729587622